来源公众号:莲溪悟道
布卢姆(B. S. Bloom)(1913-1999)是美国当代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,从1944年起开始在芝加哥大学的教育系任教,并在1970年被任命为教授。布卢姆等人于1956年提出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(A taxonomy for educational objectives)以来,该分类系统一直广被国内外教育界所采用,成为影响西方学校教育最重要的四大理论之一。
在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中,分类表是核心,也是串联起其理论体系的基石,更是我们认识与利用其理论框架的抓手与线索。所以,解构其分类表的构成要素,进而把握其效用,对广大一线教师、教育管理部门意义重大。
一、分类表的结构
知识维度 | 认知过程维度 | |||||
1.记忆/回忆 | 2.理解 | 3.应用 | 4.分析 | 5.评价 | 6.创造 | |
A.事实性知识 | ||||||
B.概念性知识 | ||||||
C.程序性知识 | ||||||
D.元认知知识 |
在《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》(修订版)这本书中,开宗明义地介绍了这个分类表。从纵向看,表的第一列列举了我们所学习的四类知识,它们按照从具体到抽象的顺序排列在一个连续体上。其中,事实性知识与概念性知识涉及的是“是什么”的问题,而程序性知识回答的是“怎么办”的问题,元认知属于人类自我认知的知识,即“如何思考”的问题。概念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在抽象上有重叠,有些程序性知识可能比大部分抽象的概念性知识更为具体。所以,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观点去认识这四类知识。从横向上看,人类的认知过程可以分为记忆、理解、应用、分析、评价与创造六个层次。其中,前三个是认知的基础,后三者是对前三个的深化与发展,属于认知的高级阶段,即高阶认识。人类的认知过程,就是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。从纵横结合看,同一种知识,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从六个认知过程去把握。比如,对待哲学中“矛盾”这一个概念,既可以记忆、理解与应用,还可以分析、评价与创造。这就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、教学策略、教学评价指明了方向。
如果说,四类知识反映的是知识本身的难易程度,认知过程描述的是对知识掌握的深浅程度,那么,分类表呈现的则是对什么知识要掌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。
二、分类表的效用
1.明确学习目标
在教育教学实践中,常常有这些问题困扰着广大教师与学生,即在一个学期、一个单元、乃至一课的教学内容中,究竟应该教给学生哪些知识?学生应该学哪些知识?这些知识是属于什么类别的知识?这些类别的知识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?尽管有教学大纲的指导,有课程标准的指引,但在微观把握上,有些内容还是一知半解、模糊不清。分类表的出现,将会帮助我们解决这些教学目标类的问题。
例如课标中对矛盾观的教学内容规定为:“学会矛盾分析法观察和处理问题。”如果把这一抽象的教学目标置于分类表中,我们将会有更清晰的认识。首先,把动词“学会”与六个主要认知过程类别中的一个联系起来。它与实施是同义词,而实施是应用类别的亚类,所以,它属于“3.应用”。然后,把名词“矛盾分析法”与四种知识类别中的一种联系起来,“原理、方法”是概念性知识,在分类表中对应的是“B.概念性知识”。把这两个维度的分析结合起来可知,这一教学目标可以明确为“B3”。这样,分类表就回答了“学什么”的问题。如此,教师就应该引导学生学会应用概念性知识。
一个学习目标,往往由“动词+名词”组成。明确学习目标的基本方法,就是把动词与认知过程的六个类别连接起来,当然,一个动词连接的往往不止一个认知类别。把名词与四类知识衔接起来。在此模式的映照下,学习目标的明确,不再是件困难的事情。
2.制定教学计划
内容决定形式,形式反映内容,与内容适配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。明确了学生的学习目标之后,教师就要根据学习目标选择适切的教学形式,以促进学习目标的实现。在分类表的前三行与前三列之间往往存在着这样的对应关系,即事实性知识常被回忆,概念性知识常被理解,程序性知识常被应用。因此,对于着手计划针对这几类知识进行教学的教师,应采取怎么样的教学方法就不言而喻了。通常,事实性知识是以重复和复述的方式进行教学。概念性知识的最佳教学方式是从内涵与外延两个维度把握。对于概念的内涵,要从被定义项、定义项、定义联项三个维度理解。对于概念的外延,可以从类别的正例与反例上去举例。当学生能够绘制流程图等直观图标时,针对程序知识的教学往往更有成效。例如,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有哪些,属于事实性知识,需要强调学生记忆。但是其中的“和解、调解、仲裁与诉讼”,又属于概念性知识,需要学生理解,特别需要比较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。对于一个具体的纠纷需要怎样诉讼时,则属于程序性知识,需要应用了,即迁移。
对于元认知知识,一方面,往往与分析、评价、创造三个高阶认知过程相关联。另一方面,元认知知识与三个最复杂的认知过程,也可以渗透、嵌入在其他知识或前三个较低层次的认知过程中。例如,教师可以帮助学生使用自我调节策略正确应用程序性知识。
3.设计测评工具
教师测评学生,一方面能监控学生的学习状况,并及时教学策略,另一方面,在教学进行一段时间后通过评定成绩,教师能知道教学效果。前一种测评被称为形成性测评,为教师提供应该作出哪些教学决定的信息,其功能主要是“改进”,常常不拘泥于形式。后一种测评被称为终结性测评,为教师提供作出的教学决定合理性的数据依据,其主要功能是“总结”,更注重形式的严苛性。在教学实践中,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。总之,教学评价能发挥对学生的学习“诊断、反馈、调节和激励”的功效。
相对形成性测评,分类表的实用价值在终结性测评上更大一些。在设计总结性测评时,教师可以为分类表中的每个方格开发原型试题。对于事实性知识的测评,教师可以把肯定式的陈述句改成疑问句。比如,和解、调解、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。教师预期学生能够回忆这项事实性知识,相应的测评问题是“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有哪些?”如果用选择题的形式测评,教师可以为这些测评问题添加一组同类的回答选项。如果测评的是理解性知识时,则可以把问题改变为“解决民事纠纷最便捷的途径是什么?最后一道防线是什么?”对于较复杂的认知过程和不同类别知识目标,开发元测评试题就要求教师作更多的思考与努力。
3.确保目标、教学和测评一致性(教学评一致性)
测评只有与目标一致,才能发挥测评的对学生学习的导向作用,使学生的“好成绩”转化为“好学习”;教学活动只有与测评任务一致,才会增强测评的教学效度。分类表作为分析性工具,其严格定义的术语及组织结构为目标、教学和测评的比较提供了准确性。在分类表中,使用不同的记号分别标记归入该表方格中的目标、教学和测评。通过确定三种记号是否都出现在同一种方格中(一致性程度高)或有的方格只包含两种记号(一致性较差),或许多方格只包含一种记号(一致性最差),我们能够以更具象化的方式审视教学评的一致性程度。
例如:《加法事实》案例:目标、教学和测评在分类表中的位置
知识维度 | 认知过程维度 | |||||
1.记忆/回忆 | 2.理解 | 3.应用 | 4.分析 | 5.评价 | 6.创造 | |
A.事实性知识 | 目标1第1-15天的教学活动测评3测评4 | |||||
B.概念性知识 | 第1-10天的教学活动 | |||||
C.程序性知识 | 第9-10天的教学活动 | 目标3第9-13天的教学活测评1测评2 | ||||
D.元认知知识 | 目标2第9-13天的教学活动 |
由以上分类表中目标、教学和测评一致性的情况看,A1、C3的一致性程度最高,D2的一致性程度较差,B2、C2的一致性程度最差。这就提醒教师要调整三者的结构了。
通过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表的结构的分解,使学生知道对不同性质的知识要从什么程度上去学,使教师知道对不同性质的知识要教到何种程度。对其功效的分析,使广大教师领会“学生学什么、怎么学、学得怎么样以及三者的协调统一”。所以,分类表是教育教学中教、学、评重要的有用效有益的分析工具。当然,利用分类表去分析复杂知识与认知过程,并不总是一目了然的,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继续研究与探讨。
来源网址: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表的结构及效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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